发布时间:2025-09-11

根据《南京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外国语达到我单位博士生申请考核细则中的外国语要求。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跨专业证明材料需包括本科艺术相关课程成绩单、学位证明材料。 5.申请者须提供英语成绩证明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供参考。 6.符合我单位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0日17:00间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不予接收。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月22日9:00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各单位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仅限直博生)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仅限直博生)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月25日14:00即时启动。 4.我单位将于9月25日9:00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人发出待录取通知,请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于 1 小时内完成确认(9月25日14:00前收到待录取通知的以14:00为起始时间,9月25日14:00后收到通知的以收到通知时间为起始时间)。未在我单位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可实施补录。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请于复试当天提交相关材料至报考单位。 3.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2)。申请硕士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张老师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各单位选拔。2026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2. 申请人须按各单位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2025年9月16—17日 复试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复试内容和要求:     (1)艺术学 本专业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权重分别为40%、60%),复试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考试科目为艺术学综合,包括艺术学学科准入试题和各方向选做试题。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及格线:90分,笔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包含综合素质测试、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思想品德考核。满分15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1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50分),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及格线:90分,面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06艺术教育方向考生须在面试时进行才艺展示。 (2)美术与书法 本专业复试包括技法考试和面试(权重各为50%),复试总分=技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技法考试,考试科目为专业技法,包括雕塑技法、油画技法、中国画技法、书法技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及格线:90分,技法考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包含综合素质测试、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思想品德考核。满分15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1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50分),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及格线:90分,面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我院在接收推免生时,按方向排名,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总成绩同分,则按照面试成绩进行录取。 4.我单位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复试时须加试申请专业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 考试科目:艺术基本知识(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考试内容:涉及中西方门类艺术及艺术史的基本内容和相关知识。 五、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本单位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2.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 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继续推出“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入选该计划的学生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 学籍后将获得新生“校长特别奖学金”。本校优秀直博生可在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通信地址: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东大楼311-2 邮编:210000 电话:025- 83595709 邮箱: zhangchuchu@nju.edu.cn                                   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25年9月10日

南京大学艺术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