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简称商务部研究院)是2015年中央确立的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单位之一,其前身是1948年8月创建于香港的中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商务部研究院集经贸研究、信息咨询、人才培养、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于一体,是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党中央、中央决策部门提供经济外交和商务发展领域的咨政报告和决策建议;为党中央、国务院政策出台和实施提供调研评估和分析咨询;为地方决策部门对外开放和创新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 商务部研究院现设38个部门,其中22个研究所(含21个研究中心)和研究生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经济合作、多双边经贸往来及流通消费等五大领域的研究咨询和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 多年来,商务部研究院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机构为目标,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已成为中国商务领域功能齐全、实力雄厚、成果丰硕的权威科研机构和国家级高端智库。商务部研究院将继续加强与国内外组织和机构以及专家学者交流,开展形式多样的研究合作,为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交往携手同行,共同进步。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进一步规范选拔程序,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切实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特制定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专业

注:商务部研究院2026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跨学科报考者,由研究院审定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研究院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学制两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3万元/人/年(学制两年) (二)按照研究院制定的研究生奖助制度,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同时研究院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等其他奖助类型。 四、申请程序 (一)凡预计能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且有意申请推荐免试到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将以下所需申请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备注“个人姓名+所在院校”发至yzb@caitec.org.cn(邮件主题应为“申请推免+申请专业+姓名+联系方式”),提交研究院审核: 1、本人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公章); 3、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或雅思成绩单; 5、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6、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二)登录并填写商务部研究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统计表https://www.wjx.cn/vm/OPPYiYd.aspx# 。 (三)2025年9月22日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报名、缴费。 (四)研究院研究生院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统一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同时上交推免申请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由研究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实施。复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二)复试环节主要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着重对基础知识、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及外语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本着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为原则,研究院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申请专业分别依序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院官网公示7日。 六、录取确认 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在名单公布后的指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允许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七、体格检查 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资格审查 推免生入学时还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有以下情况,将取消入学资格: (一)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二)受到相关处分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四)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五)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六)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下的(不含良); (七)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 九、注意事项 获得研究院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个人电话畅通。如有变更,须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如因关机、停机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自负。 十、其它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64248843 微信公众号: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