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和学制
1. 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鼓励本校优秀学生报考; 2. 我院所有全日制专业(学术型学位: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工)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化学博士学位点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 3.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为5年。
二、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2.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较大; 4. 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在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5. 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5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1. 第二代居民身 份 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 份 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 在学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3. 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4. 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本科直博生提交); 6. 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7.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8. 浙江师范大学攻读“本科直博”报名表(仅限本科直博生提交)。
注:本校考生参加复试前,须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6-912)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校外考生须在10月8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hcxyyjsb@zjnu.cn。
四、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1. 注册 申请人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9月22日开始)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完成信息注册。 2. 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9月28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3)复试开始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申请人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待录取”通知。 3. 复试安排 第一批:10月8日-10日:学院审核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发出复试通知,组织复试,根据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与发展潜力等方面综合考虑,评定复试成绩。复试安排具体详见日程安排。 第二批:根据第一批复试结束后的实际报名情况安排,时间最迟为10月20日,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面试、外语口语测试、思想政治考核。复试根据报名情况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面试形式进行。对本校考生采用到校现场面试方式,其他考生采用线上面试方式,线上面试平台采用“钉钉”软件和“腾讯会议”软件。 其中专业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发展潜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 外语口语测试主要侧重考核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5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成绩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二)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在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 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150分,合格分为90分);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七、体检
推免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1. 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 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3.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4.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1. 学院官网:http://hcxy.zjnu.edu.cn/16635/list.htm; 2. 学院邮箱:hcxyyjsb@zjnu.cn、hcxy@zjnu.cn; 3. 学校电话: 0579-82283026;邮箱:yzb@zjnu.cn。
十、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时间安排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5年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安排表
文章来源: 官网地址
原文链接: https://hcxy.zjnu.edu.cn/2024/0927/c16657a48120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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