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数学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本科为数学、统计学、信息计算科学或其他相近专业。     (九)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1. 推免资格证明;     2. 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3.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     5. 学生证复印件(首页及个人信息页在A4纸同一面);     6. 申请直接攻博生,须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并提交两封正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职称专家所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7.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此材料非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或未发表的、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中已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目录、论文首页,未发表论文提供单页摘要)。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推免服务系统”将于9月28日开通报名功能,10月20日关闭录取功能(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1. 申请者须于9月22日起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 申请者须于9月28日至10月15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3. 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请将上述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到系统。     4. 已参加过我院2024年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和九月预推免考核的申请者,也必须在系统上完成报名、确认复试和确认待录取等操作:考生报名→招生单位发送复试通知(已参加我院夏令营和九月预推免考核的学生无需再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复试→招生单位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招生单位公布拟录取名单。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一)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     (二)复试     1. 复试安排     (1)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为“业务能力考核”(70分)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外语”(30分)两部分。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2)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申请者逐个进行面试,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3)我院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提交我院存档。

    六、录取

    (一)排名规则     1. 符合中山大学推免生接收条件的考生,各招生专业,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待录取名单;     2. 复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业务能力考核”成绩排序;     3. 直博生及推免硕士生分别排序;未录取直博生可自动进入对应专业的推免硕士生复试排名。     (二)待录取通知     我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三)调剂     如申请者原报考专业未能被录取,可申请院内不同专业调剂。原复试成绩有效,无需重新考核,本院对调剂申请进行择优选择。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 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校医门诊部进行体检;外校申请者需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其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体检结果(体检表中的“体检结论”上须有体检单位公章)须在2024年10月20日前寄送至我院(见通讯地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 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020-84115534     电子邮箱:sxxyyjs@mail.sys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新数学楼(266栋)208办公室       附件:1.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2.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                                                                        中山大学数学学院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docx

附件2: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