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推免生质量,制定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计划及专业
2025年我院拟招收硕士推免生约166人(含工程硕博、国优计划等)。其中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约62人,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约104人,实际招收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人数为准。推免结束后将在我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给统考考生提供参考。 我院2025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专业如下: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接收成绩优异或科研突出的跨学科相关专业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工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工作流程 1.填报志愿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参加本院202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且获得优秀营员的考生,须于“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后的6小时内填报我院,学院将优先考虑此类考生的报考志愿。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相关操作者,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通过推免预报名的考生,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的6小时内填报我院,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资格审核及复试通知 学院组织专家组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经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培养单位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待录取通知 各培养单位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发放待录取通知必须准确输入考生复试成绩,并注明考生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回应时限内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二)注意事项 1.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能被接收为推免生。 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3.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消。
四、复试要求
(一)考核内容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情况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综合面试由学院组织的面试小组对考生逐个进行面试。
(二)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 = 背景评估×40% + 综合面试×60%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五、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公布的接收推免生计划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能被接收为推免生。 获得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2025年优秀夏令营营员的考生,如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我院认可其夏令营考核成绩为复试成绩,服从专业调剂前提下优先录取。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
六、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特等奖
10000元
一等奖
5000元
二等奖
3000元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
七、信息公开
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情况,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咨询电话:027-68775536黄老师 (工作时间拨打)。
八、纪检监察
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联系电话:027-68775311,邮箱:jsjjw@whu.edu.cn
九、附则
学院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本细则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由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学院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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