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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原则

为贯彻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生计划

招收推免生计划101人左右(含长学制5+3共70人)。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对接收推免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推免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公布统考可用计划情况,请考生关注。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高水平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一级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靠前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与学士学位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

1.“推免服务系统”的注册与填报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本年度推免接收工作于9月28日开始,推免生可通过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报名截止时间以武汉大学实际接收进度为准,额满即止,建议尽早填报)。参加本学院推免预报名的考生仍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参加本学院推免预报名的考生和夏令营优秀营员请在9月28日上午10点前完成网上申请,否则视为放弃相应优惠政策。 2.学院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志愿的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已参加我院预推免复试考核的考生,可不再参加本次推免复试,复试成绩以预推免复试成绩为准。 4.发放待通知录取 ①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统一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注明回应时限。 ②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③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接收待录取考生名单。

五、复试安排

1. 学院将根据学科特点和考生申报情况,适时安排复试时间,并及时将告知考生。为方便考生,根据推免生的来源学校、地区分布等情况,可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 2. 咨询考生请加入“武大一临推免群”QQ群:983493112。

六、复试要求及成绩计算

复试包括学术背景评估和综合考核。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学术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满分100分。 2. 综合考核 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考核。 心理素质: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专业英语:主要考查考生利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专业: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系统知识掌握情况、实际操作技能、临床思维能力、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培养潜力及创新能力等。 3. 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百分制)=学术背景评估×50%+综合考核×50%

七、录取

1. 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2. 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将于10月9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mhospital.com)查询,若有异议请于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前向教学办公室提出(联系方式:027-88041919-88884)。公示结果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审批。

八、导师的确定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参考考生报考时选择的研究方向所对应的导师,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采用双向选择,由复试小组按武汉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导师。

九、奖助学金

1. 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