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学科与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推荐免试招收的研究生包括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统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
2.前两年半或三年学习成绩单(需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3.获奖证书;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证明;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其他各类证书等。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1.申请者须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完成中山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专业的报名程序。
2.参加2024年我院夏令营并被评为优秀营员的考生,依据考生在夏令营面试所填专业或方向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指标计划范围内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与夏令营面试所填专业志愿不同,将优先录取完志愿相同的考生,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变更志愿的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
3.我院将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处理报考申请。推免生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务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我院的复试资格。
五、复试考核
如我院已完成推免生招生计划,将不再审核新提交的报考申请。如确有需要,我院将视情况组织新一批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复试为面试形式,采用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主要考察申请人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重点考察推免生外语应用能力、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
3.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推免生评分。推免生复试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推免生的最终复试分数。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六、录取与公示
1.我院根据接收推免生的计划,分专业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2.推免生复试后可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复试成绩及录取状态。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通知的时间内在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我院将撤销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于拟录取后在中山大学附属医院或自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拟录取的学生最迟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中山大学信息管理学院B102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3)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36221
邮箱:zxyanzhao@mail.sys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信息管理学院B102室(邮政编码:510006)
中山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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