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5.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6.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高水平高校的优秀本科三年级学生,大学期间前三年(或前五学期)成绩专业排名前30%;英语合格(CET6≥425或TOEFL≥90或IELTS≥6.0)。
二、招生类别和专业
注:申报文化产业管理方向者务必在备注中标注;招生专业以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为准。
三、招生流程与时间节点
(一)第一批(含推免硕士和直博生):学院根据各专业推免名额,按照优秀营员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具体报名流程:
1.获得“优秀营员”资格的申请者请在9月29日8:00前完成网上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tm)。
2.学院在9月29日9:00开始根据推免名额,按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有放弃则依序递补。
3.“优秀营员”申请者请在9月29日12:00前确认接受我院推免录取,完成所有教育部系统操作,否则视为放弃。
(二)第二批: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如仍有名额将接受第二批报名(9月30日17:00前学院网站公布,如无名额剩余将不再另行发布);同时接收各类推免硕士专项计划报名。
具体报名流程:
1.报名:10月1日15:00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寄送至邮箱:SMCmaster@sjt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本科学校+直硕申请专业”。专项计划申请者邮件标题为:“姓名+本科学校+直硕申请专业+专项计划类型”。
※提交材料:
(1)申请表(下载附件一);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本科生教务办公章);
(3)专业成绩排名证明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本科生教务办公章);
(4)英语成绩单(CET6、TOEFL、IELTS)复印件或网上打印成绩单加盖教务办公章;
(5)已发表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2.初审:学院根据第二批报名材料情况进行初审,10月3日17:00前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注意:进入复试者请于10月4日10:00前完成“推免服务系统”网上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复试确认:学院在10月4日15: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参加复试的同学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同学,必须在10月8日14:00前通过该系统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放弃。
4.复试时间和地点:10月9日进行复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5.拟录取通知:学院于10月10日11: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学生须在10月10日14:00前通过该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放弃;将按照排名依序进行补录。
四、拟录取公示
1.10月11日于学院网站公示2025年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第一批、第二批)。
2.学校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http://yzb.sjtu.edu.cn)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备案。
五、注意事项
1.上述时间节点有可能会根据“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做调整,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以便有调整时能及时通知。
2.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4.被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六、学费与奖学金
1.学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gk.sjtu.edu.cn,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查阅。
2.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参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www.gs.sjtu.edu.cn)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学生管理。
七、监督监察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和纪委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及拟录取程序实行全面有效的监察。举报电话:021-62821069(研招办)、021-34206217(监察处)。
八、特别说明
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条款请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办法》(https://yzb.sjtu.edu.cn/post/2555),如与教育部招生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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