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全日制)

二、

报名时间

申请人于9月28日上午9时开始,10月17日中午12时为止,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三、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2025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专业符合2025年国家和我院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参见我校2025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四、

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7.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 五、

复试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1.复试内容 (1)复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一般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一般包括专业与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面试等。 (2)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推免硕士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面试成绩×0.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六、

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分批次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当批次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七、

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 四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检。  ( 五 )本 方案 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

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9279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719

(此电话为监督电话,不负责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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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

复试分批进行,第一批次复试名单将在10月5日16点前发布,在此时间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一批次复试。第一批次复试安排详见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栏目通知。 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附件: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考试大纲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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