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1.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进才、朱力明 副组长:戴维奇 成员:倪文斌、王跃梅、马祖军、隆清琦、徐璐、郑瑜琦、梁瑞华 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监察监督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名单如下: 组长:陈小芳 成员:谢凤华、张维维、林与川 3.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复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10月8日,全部复试工作将在10月10日以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产生后果请自行承担。 具体的复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学校认可当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表(3个月以内,体检项目需含谷丙转氨酶测试和胸透); 4.政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就读院系加盖公章; 5.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6.按要求签订《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7.个人简历5份。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上材料须整理成册并装订好,在考生资格审查当天一并提交。 (四)复试内容 我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和听力水平。 3.综合能力考查。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综合考查考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4.参考书目。企业管理专业:《企业管理概论》(第六版),尤建新、雷星晖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或其他最新版本;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技术经济学概论》(第五版),虞晓芬,龚建立,张化尧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或其他最新版本;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信息系统》(第七版)(第一、二、三、四、五章),黄梯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给出复试成绩,并存档备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五)复试程序 1.复试秘书核对考生基本信息; 2.考生做中文自我介绍(2分钟); 3.考生抽取题目并回答; 4.考官提问并回答; 5.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秘书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7.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六)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及时在官网公布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各培养单位提出质疑,培养单位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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