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西石大研〔2021〕22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立军、马行天

副组长:党伟、王莹、沈鸿雁

组员:张凤奇、刘之的、赵军龙、郭艳琴、郭峰、郭小波、冯旭亮

秘书:刘汉香、张莲美、李佩琦

主要负责推免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接收工作。

二、接收名额

推免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25年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计划的50%,热忱欢迎广大推免生报考。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如下:

三、接收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4.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5.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25年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均需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申请我院的流程如下:

1.申请。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我院各接收专业均接受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应及时与我院联系。报考我院的校外推免生须向我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

(2)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身份证正反面;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4)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成PDF文档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12976829@qq.com,命名方式为“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身份证件及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学院在复试时严格核验。

2.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3.组织复试。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更好地吸收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学院可视学生申请情况分批次进行复试,并按要求上报复试相关材料。

4.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学院向学生反馈审核结果。

5.学生填报志愿。通过复试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按照拟接收专业填报我院志愿。

6.学生确认。研究生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被录取推免生需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

7.名单上报。10月20日前,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推免生复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以面试为主。对于校外申请人,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六、其它事项

1.错过预报名时间的推免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院,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2.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入学前受过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体检不合格。

3.若有我院学生放弃推荐资格,请于9月27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学院将按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4.截止教育部规定时间(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联 系 人: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795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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