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吸纳更多有志青年来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我院特拟定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该专业的报考条件;

   6.申请人外语所学语种为英语;

   7.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奖助待遇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拟收人数与专业以《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一般接收推免生计划不超过专业总计划的50%。

    为鼓励更多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25年校内外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按学校奖助政策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与助学金。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申请预报名

    9月24日-9月29日期间,申请人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到指定邮箱472365115@qq.com。

   (二)全国推免系统网上报名

    9月29日-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所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和网上报名。

    (三)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本人信息及带学校公章页面)、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1份;

     2.《海南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2份;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4.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海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1份(附件2,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1份。

   (四)资格审查及复试

   1.我院负责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拟定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具体各环节时间由我院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2.我院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查,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尤为突出对实践技能的考核。

   3.复试形式为单独面试。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将采取考生和面试小组成员逐一面对面交流的形式,提问内容以反映考生的学术水平为主,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等,了解其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及创造性;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进行针对性的面谈,了解考生的学习工作态度、思想品德修养、交流与沟通能力等。复试过程安排全程录音录像。

   (五)录取接收

    1.学院成立推免接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为组长、负责研究生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党政领导、学位点(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本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由研招办负责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并根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的网上确认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2.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学院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批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正式获得我校的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在2025年入学报到前出现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未参加复试或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基本修业年限

   目前我院只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三)住宿

    我校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学生所在校区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具体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 四)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外,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调档函发放方式请于复试结束后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

  (五)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5年8月前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失效等造成投递失败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65812980  

    学校代码:11658

 

 

    附件材料: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https://f.hainnu.edu.cn/2024/0926/20240926023423740.docx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https://f.hainnu.edu.cn/2024/0926/20240926023442216.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