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农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学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外还需满足我院以下要求。

(一)我院接收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在其所在学校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4.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二)我院接收为直博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在其所在学校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4.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5.直博生复试须介绍科研基础和博士研究计划,提交的专家推荐信中必须至少有1份为我校相关专业专家教授推荐,并有明确的接收意向的导师。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推免系统”报名开放时间:2024年9月28日。

(二)复试时间

2024年9月29日9:30。

(三)复试地点及方式

本校学生线下复试,外校学生网络复试(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所有推免生均需提交的材料

(1)《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4)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1份;

(5)《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

2. 直博生还需提交2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职称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其他工作安排

1.材料提交。报考考生将审查材料按顺序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类别-报考专业-姓名”形式命名,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qiuchuhan@126.com。

2.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带齐材料准时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携带材料不齐、虚假、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不予接收。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信息,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五、录取规则

1. 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 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4.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院将不予解锁。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1-83789361,000xm20029@faf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83789361。

学院地址: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资源与环境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9月26日 

4.《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5.《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doc

6.专家推荐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