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省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人文学院2025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推免生接收工作,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制定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接收专业
三、接收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4.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5.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25年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均需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人文学院各接收专业均接受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应及时与学院联系。报考我院的校外推免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
(2)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身份证正反面;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4)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7)本科学习期间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实践活等证明。
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成PDF文档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67743305@qq.com ),命名方式为“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身份证件及相关申请材料原件由学院在复试时严格核验。
2.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3.组织复试。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更好地吸收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学院视学生申请情况分批次进行复试,并按要求上报复试相关材料。
4.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西安石油大学2025年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向学生反馈审核结果。
5.学生填报志愿。通过复试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按照拟接收专业填报我校志愿。
6.学生确认。研究生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被录取推免生需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
7.名单上报。10月20日前,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推免生复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以面试为主。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相关复试、录取工作,并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具体请关注学院网站(网址:http://rwxy.xsyu.edu.cn/)通知公告栏。
1.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视推免生申请情况而定,学院提前通知学生进
行复试准备。
2.复试方式及地点。
复试方式:现场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5-20分钟。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20分)、专业问答(40分)和综合素质考查(40分)。
复试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华油能源楼813室。
3. 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盖满注册章)。
六、录取规则
1.各接收专业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的考生,按照接收指标数和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七、工作要求
1.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学院严格执行推免政策规定,做好推免生接收办法、拟录取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所有环节和过程均做到可追溯。
2.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本学院教职工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选拔,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选拔,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录取资格。
3.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宜
1.错过预报名时间的推免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校,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2.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入学前受过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体检不合格。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截止教育部规定时间(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
5.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西安石油大学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执行。
6.本实施细则由人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029-88382753,联系人:张老师。
西安石油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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