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接收优秀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的工作,特制定我校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办法,具体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申请人须已经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二、申请专业
申请人可向我校各全日制学科专业(除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提出申请。
三、申请程序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功能开通后至2024年10月15日24时前登录该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见附一)上传系统。 2.我校相关学院将对申请者进行初评,择优选拔,对通过初评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人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时须审核“附一”中材料。 复试考查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查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具体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线下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流程等由学院安排。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所有复试工作在2024年10月18日前完成。
四、资助与奖励政策
学校重视研究生待遇的提升,建立了多元的奖助体系。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同时,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三助岗位等。
五、其他
1.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2.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申请人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内容,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关于招生的其他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工作栏。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shn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22314。 本次推免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举报邮箱:jwb@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9月
附一、申请材料: 1.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2.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3.各类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 附二、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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