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为准,且可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申请专业对考生具体学业要求:招收临床医学类。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由所在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风端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 6.身心健康,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医学门类考生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条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学门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医学门类专业; (5)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三、申请、复试、拟录取流程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普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方为有效。        1.填报时间安排

2024年9月28日09:00——10月12日13:00,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专业志愿填报。

2.申请流程相关安排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4个小时内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同时学院将会对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并通知考生,并在电话或电子邮件中告知复试信息确认截止时间,请各位考生在填报志愿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       

在我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学院将不再进行复试。

       3.报考我院推免生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由所在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附件1)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在线认证”一栏申请办理,下载生成的验证报告电子文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4)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5)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 (6)其它证明材料: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如材料较多可新建文件夹做好分类。 (7)自荐信:格式不限,包括简历、报考专业理解、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8)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9)身份证及学生证扫描版(PDF或JPG格式)。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4.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

线下复试,复试地点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逸夫楼306室。 5.复试时间

各二级学科根据各学科情况组织专家于2023年10月18日18:00前完成复试,并提前至少1天通知报考考生。

       6.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复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三部分。复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考生专业水平内容侧重考查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科研素质和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临床专业学位考生必须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份完整的临床病历。综合素质和能力应侧重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均在考察范围内。        7.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30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50分)。         

 四、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3.学生选择导师方式:

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每位导师每年招收推免研究生不超过2名(未完整培养一届硕士生的导师和兼职硕士生导师招收推免研究生不得超过1名)。

       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于复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完成接收录取手续,同时学院将对未进行待录取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并通知考生,并在电话或电子邮件中告知待录取信息确认截止时间,请各位考生在待录取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如确无法联系到考生进行待录取信息确认,学院将及时递补待录取资格考生,完成同批次录取工作。         

五、咨询、联系方式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科:028-82632802。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在推荐免试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录取。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3.已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考生申诉

       学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85222959。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反馈。          

八、未尽事宜由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202409261610528164.docx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