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希文 发布时间:2024-09-23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条件 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和体检,符合录取要求。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推免系统”报名开放时间:2024年9月28日9:00。 (二)复试时间
2024年9月29日—10月16日,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9月30日前,如有合格生源,我院将安排第一批次复试,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方式
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所有推免生均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水平相关证书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直博生还需提交2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职称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以上材料于复试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学院。
(五)其他工作安排
1.拟录取的考生,须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5月1日后的体检报考均可),并于10月3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层527室,研究生招生科收,联系电话:0591-22867434。
2.学院将根据拟录取推免生的意愿确定导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五、录取规则
1.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4.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将不予解锁。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1—22868152,poet_graduate@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139。 学院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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