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现结合教育学部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学部“佛年计划”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可报名参加推免生接收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4.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和专业能力; 5.符合佛年计划各招生导师组规定的条件;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有意报考“佛年计划”的推免生,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要求者,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5)预报名,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招收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公告》(点击查看)。
如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直接报名。“佛年计划”各导师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请留意相关公告、通知。
3.所有报名“佛年计划”的推免生,无论是否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进行预报名,在本人获得推免资格后,均务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正式报名(填写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系所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开启时间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复试
1、复试名单确定:接收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一般不低于120%。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佛年计划”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加强综合考核,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 2、复试形式及要求: 本次推免复试采用
线下形式。 推免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教育学部教学事务部的复试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安排在9月下旬,具体以教育学部教学事务部的复试通知为准。请申请的同学报名后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4、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考核、外语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外语考核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专业考核和外语考核的分值比例由教育学部确定。 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如届时未完成招生计划,教育学部视情况确定是否另行继续组织复试,并通知考生。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教育学部将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 1.收到系所通知后,同意接受我校“佛年计划”拟录取的推免生(无论是否预报名、是否参加过夏令营等)均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手续参考流程如下:推免生填报志愿→招生系所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系所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以系统实际设置、系所具体要求为准)。 2.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通知后不得更改。 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系所规定时间内至该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递补拟录取。
五、其他说明
1.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正式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待公布)、研读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待公布),确定录取学科、系所,培养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政策等。 2.推免生务必保证提交各类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3.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5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请拟录取的推免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获知招生录取进程等信息。
六、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本“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或申诉,可联系研招办,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如有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办公室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教育学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电话:021- 62231305电子信箱:xybai@pese.ecnu.edu.cn
七、联系方式:
教育学部教学事务部 蔡老师 电话:021-62233156,邮箱:szcai@ed.ecnu.edu.cn 地址: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2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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