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简称高研院)实际,特制定高研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方案及安排如下。
一、 招生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1. 硕士生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2. 博士生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注: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和高研院实际适当调整。
二、 申请要求及流程
1、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教育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员。
2、申请方式及材料提交:
(1)申请材料要求:
1)意向导师同意报考证明(意向导师通过邮件、微信、QQ或短信回复“欢迎报考”“同意报考”等均可或专家推荐书(附件1))
2)个人简历
3)个人本科成绩单(需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获奖及成果证明
6)《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
7)本科学校推免公示文件或推免资格证明
(2)申请方式:
2024年9月23日下午15:00前填写链接,并上传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https://uestc.feishu.cn/share/base/form/shrcn5Yuc325tNU6L5c3XHqENtc(优选计划入选者不需要申请)
申请材料第1-7项通过扫描等方式按顺序整理为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报考方向-意向导师。第7项通过扫描等方式单独整理为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推免资格证明。
三、 复试考核
1、高研院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并确定复试名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时完成复试相关确认工作。
复试时间相关安排:
备注:
1)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分组安排将在飞书群公布。请申请者在9月24日前激活飞书账号,查询分组情况。根据申请情况,可能会组织多批次的复试。具体信息请关注高研院网站公告或后续通知。
2)通过“优选计划”的学生,若取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第一志愿填报“优选计划”录取对应专业研究生,高研院将优先推荐拟录取。
以上时间安排为计划安排,如有变化,以通知或具体实施时间为准。
2、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
1)英语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口语、听力、阅读、翻译等形式。
2)综合面试: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2)复试流程: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流程是:
1)考生自我介绍(约3分钟),可外语,介绍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2)英语测试(约5分钟),专家组对考生的口语和听力进行测试。
3)综合面试(约12分钟),专家结合考生材料情况和学科专业要求提问。
(3)复试要求
外语测试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满分200分,复试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考生复试成绩总分须达到满分的60%视为复试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注:
根据申请情况,高研院可能会组织多批次的复试。如有其他批次,具体信息请关注高研院网站公告或高研院后续通知。
四、 录取
高研院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所有考生必须按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不得拟录取。申请人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均不再取消拟录取。
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网址:yz.uestc.edu.cn)。拟录取类型、专业等信息以公示信息为准。拟录取考生经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老师 电话:0755-21033107
邮箱:jw_sz@uestc.edu.cn
六、 其他
1、高研院导师名单查询:
https://sias.uestc.edu.cn/rcpy/dsjs2.htm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向录取学院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4、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高研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
5、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6、监督与投诉方式:电话(0755-21031167); 邮箱(chengguo0611@uestc.edu.cn)
7、面试通知将在飞书群发布,请报名考生务必进群。
8、本通知由高研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学校关于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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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025.doc】已下载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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