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且满足以下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的行为;
4.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1. 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及预计人数,请参考《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供参考,2025年招生简章以2024年9月公布的最新招生简章为准):https://gra.cdut.edu.cn/info/1007/3599.htm。
2.2025年接收直博生招生专业及人数请参阅《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供参考,2025年招生简章以2024年9月公布的最新招生简章为准):https://gra.cdut.edu.cn/info/1007/3692.htm。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各1份;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1份;
3.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
4.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另须提交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应职称)的签字推荐书(附件1);
5.英语水平证明或成绩单;
6.社会活动证明材料及其它获奖证书;
7.发表的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流程
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分为预报名申请阶段和正式报名申请阶段。预报名申请阶段为2024年9月15日至9月27日,正式申请阶段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的时间为准。
具体程序及要求: 1.考生预报名
2024年9月15日至9月27日,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登录“成都理工大学招生考试管理系统”,预报名网址:https://yz.cdut.edu.cn/10616/user/login/login。每个申请人只可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申请人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
2.考生正式报名
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所有申请人(包括已经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的和没有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系统并按要求填报志愿。
3.推免生按照学院的通知参加复试 学院将根据网上申请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不予录取。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五、复试
1.复试形式。我院采用线上远程网络复试的形式。
2.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
(3)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实践能力等内容。
3.复试成绩。所有拟录取推免生都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80%,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拟录取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会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通过申诉渠道进行申诉,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七、体检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将体检报告邮寄到学院(本校生源可将校医院体检报告交给我院),邮件封面注明“推免生体检报告”,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管理科学学院,收件人:寇老师,收件人电话:028-84079371。体检结论不符合相关录取规定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复试及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并接受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申诉电话:028-84073385。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入学报到时如期获得本科院校的毕业证书,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理工大学管理科学学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三路1号
咨询电话:028-84079371
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管理科学学院
2024年9月14日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直博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2: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直博生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填写)
附件3:《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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