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为除工商管理(MBA,代码125100)、公共管理(MPA,代码125200)两个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兰州大学2025年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二、接收人数
我校拟招收推免生约2000人,其中可接收直博生约150人。
三、招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申请直博生者,须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雅思6.0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或其他同等水平外语证明,并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相关专项计划简介
1.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为深化工程硕博士产教融合培养体系改革,培养一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复合交叉型人才队伍,我校自2022年起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工作。本专项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均采用推免遴选方式招收,申请人本科前三年成绩须排在本专业前30%。本专项由学校与企业共同联合承担培养工作,培养过程采取校企导师组指导的工学交替全新培养模式。工程硕博士在校期间除享受学校和导师提供的奖助学金外,另由企业自行安排其他待遇。到企业进行科研工作期间,根据其规定提供实践津贴待遇,并提供食宿、交通、保险等补贴,参与科研项目可争取相应的科研奖励。毕业后可优先选择留在联合培养企业就业,也可自由择业。2025年,我校本专项全日制总招生计划为46人,其中工程硕士生31人,工程直博生15人,招生专业设置及联合培养企业如下,有意向报考的学生在报名时应准确选择相关招生专业下设定的工程硕博士专项具体研究方向。
注:同时涉及多个招生专业或招生学院的,相关学院及专业最终招生计划视报名及复试情况,由校企双方共同确定。
2.“国优计划”专项: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我校为“国优计划”首批试点高校,从2023年起,每年通过推免遴选不少于30名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或教育硕士,具备推免资格(含强基计划转段)的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由相关学院及高等教育研究院综合考虑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的情况,提出入选“国优计划”的建议名单,并经公示后按教育部要求提交最终入选名单。
“国优计划”不得与“工程硕博士”等专项计划兼报。专项计划未被录取的,可转为普通计划进行考核录取。
四、招收程序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预计2024年9月27日前)
有意申请兰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可登录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https://yjszs.lzu.edu.cn/lzuyjsytms/)填报相关信息,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兰州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当前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为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仅供预报名时使用。2025年推免生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1.报名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
各招生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未进行预报名和预选拔的推免生,也可直接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实时查看推免生的报名信息,并根据录取情况及时进行审查。
3.复试
(1)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学院考核的学生不再参加)与录取工作,参照学校博士招生相关要求组织直博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及考核要求由招生学院确定后通知有关推免生。
(2)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直博生者,还须提供《专家推荐书》。
(3)推免生复试报到时,各招生学院严格审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审批情况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
(4)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各招生学院不得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4.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5.录取
(1)名单确定
①各招生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③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全部录取流程的考生,推荐免试接收无效。
(2)奖励资助
①按照当年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优先参评。
②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保留入学资格推免生的学费标准及学制以入学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五)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网 站:https://yz.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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