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 清华大学202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有效学生证。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有效学生证。

硕博连读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有效学生证。

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其中:与学历相关的应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位的应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出示原件,资格审查时提交申请院(系)核验。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暂定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确定后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申请人)。

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推免生不组织笔试,以申请人的材料评定成绩代替笔试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分组面试,每组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为确保面试各组间的一致性,如有必要,将请示研招办对面试成绩进行标准化处理)。

三、推荐拟录取

水利水电工程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招生名额、培养条件和专业平衡等因素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五、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系2025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2291

电子邮箱:gillianyy@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