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为便于推免生申请,特制定本细则,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修业年限

我院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3年,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5年。

2、申请条件

在满足我校接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基础上,毕业专业应为能源与动力工程、飞行器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航空宇航、力学、物理、机械、储能及其他能源动力类等相关专业。

3、审核流程

(1)审核时间:申请人在完成预报名后,学院将分两批进行集中审核。 (2)通知形式:学校将通过预报名系统及邮件分批次通知学生审核通过情况,具体通知时间: 第一批:2024年9月6日 第二批:2024年9月16日

4、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与方式:以预报名系统或邮件通知为准。 (2)复试所需其他材料与提供方式:申请者在填报报名志愿的同时将所需申请材料发送至我院招生工作邮箱nengyuanzhaosheng@163.com,申请材料包括:本科成绩单、专业排名证明原件,并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相关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或拍照后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命名方式:本科院校-姓名。

5、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3209 邮箱:nengyuanzhaosheng@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