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工程硕博士产教融合培养体系改革,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卓工学院)与部分国家重点企业以
专项形式(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卓工学院专项)联合开展工程硕博士招生培养,现将卓工学院2025年工程硕博士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培养目标
卓工学院瞄准中国式现代化对教育、科技、人才的迫切急需,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产业一线需要,以“经世致用、服务需求、校企共建、追求卓越”为建设理念,重点推进工程硕博士改革专项任务。工程硕博士的培养突出工程创新能力与学科交叉创新,注重开展创新性研究和系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着力培养新时代经世致用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招生专业
根据专项工作统一安排,本年度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硕士生约140人(其中,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36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50人(其中,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10人)。按照联合培养单位和领域分组进行选拔考核,择优录取,拟录取进入专项的推免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具体招生专业情况如下:
备注:标“*”表示该领域对应的招生类型包含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三、申请条件
本专项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博士招生,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中国公民;
2.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望取得目前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符合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接收基本条件;
4.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符合申请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申请程序
1.我校2025年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培专项均需在学校推免接收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含本校推免生),申请人须于即日起至9月19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s://yjszsxt.hnu.edu.cn/zsxt/tmsgl/default.aspx),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在“申请院系”选项,考生选择卓越工程师学院,在“研究方向”选项,考生需根据本人实际选定拟申请的领域。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校企招生工作组牵头,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个人荣誉等信息,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综合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动态接受,额满为止),申请人根据卓工学院要求参加复试考核。
3.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由校企专家组成的专业领域面试考核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教育部开通“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后,通过预报名复试考核的推免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并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五、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和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处盖章或学院盖章);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5成绩单等);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卓工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已获得我校相关学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如申请报考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专项,仍需登录“湖南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并参加卓工学院校企专家组复试考核。预报名系统申请材料只需上传“五、申请材料1”所要求的的材料,并在“申请人获奖情况”模块备注“已取得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
六、录取办法
卓工学院工程硕博士所有招生计划均为专项招生计划,所有意向申请本专项的考生必须在报名阶段直接选择相应专业类别和领域。校企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专项计划名额,择优录取。
七、其他事项
1.专项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为通过卓工学院遴选的相关专业领域导师,企业行业导师为联合培养单位按要求推荐的工程领域专家;专项实行校企联合培养,学校和联合培养企业共同制定专项培养方案。与我校联合培养的单位为大型央企、国企、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国家级科研机构。参加专项的学生纳入卓工学院,并在校内导师所在学院开展课程学习,在联合培养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2.专项实行工学交替形式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环节按照硕士生“1+2”、直博生“2+3”方式安排。硕士生1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2年左右在联培单位完成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直博生2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3年左右在联培单位完成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
3.本年度招生的专项研究生实践期间除获得学校奖助学金之外,联合培养单位还将根据协议提供实践和食宿条件、商业保险、差旅补助、实践报酬。
4.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学术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6.我校预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仅供参考,具体推免生招生专业以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7.未尽事宜由卓越工程师学院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1.湖南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陈老师,0731-88822187,zgxy@hnu.edu.cn
2.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31-88822856,yzb@hnu.edu.cn
湖南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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