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1日  查看:87  来源: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本通知。 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来我院申请攻读硕士学位!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1、

学术型硕士:130400美术学(可接收美术教育、西南美术遗产、绘画专业学生) 拟接收名额:2名 2、

专业型硕士:美术(可接收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书法专业学生)    拟接收名额:3名 3、

专业型硕士:艺术设计(可接收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生) 拟接收名额:5名 

说明:最终录取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以中国研招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为准(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学院将在申请者中择优录取。

二、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者须是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及2023年“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生;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三、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分为预报名申请和正式报名申请两个阶段。

预报名申请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8日。正式申请阶段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的时间为准。

(一)预报名阶段     拟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49902087@qq.com,邮件主题:“推免+专业名称+考生姓名”。     1、身份证、学生证电子版(身份证扫描正反面,学生证扫描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1份电子版(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电子版;     4、发表的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电子版。

(二)正式报名阶段     1、待学院预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所有申请人(包括已经在我院预报名和没有预报名的申请人)需待中国研招网“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系统并按要求填报志愿。如我校发出考核通知,考生选择同意参加考核后,即可参加我校统一考核。     2、10月9日上午向学院报到,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审核通过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领取接收函(本校推免生可以不领取);同时,需在中国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状态”(我校发出“同意待录取”的考生,12小时内必须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12小时视为自动放弃)。

(三)推免生考核安排    

考核分A笔试(或特殊技能、专长测试)、B综合面试、C加分三种方式,推免生考核总成绩=A+B+C。     A笔试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B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3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10分(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核按最高项加分,最高项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成绩直接计入考核总成绩,并由学院考核小组提交说明材料以备查。

四、其他     (一)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故意隐瞒应出具而未出具的对考生本人不利的材料,一经发现则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二)申请人如在本科阶段最后两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规定学分未修完),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学校不予录取。     (三)已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四)若接收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入学报到时间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的数据将发送给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不再另行发放就业协议书。     (六)本通知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部门名称: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尚美楼美术学院•书法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101 咨询电话:028-84682028 联系邮箱:1499020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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