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的实际情况,保证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提高接收推免生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制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推免生专业考核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三、接收计划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按上一年度招生计划的50%接收推免生,指标数为4人,接收专业为工商管理。

四、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政治表现好,勤学上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五、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拟于2022年9月2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后期通知为准)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共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复试通知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复试通知,学生应按学院的要求及时回复确认。

(三)复试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组织开展。取得我院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在10月3日前按照规定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发邮箱:yhlong2@gzu.edu.cn):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2年10月9日上午10:00

(2)复试方式:因疫情原因,学院将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线上复试

(3)复试内容:

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顺序在面试时由抽签决定。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面试由两部分组成:

a、申请者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心理健康状态等。

b、复试小组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提问。该环节主要考察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的了解及发展潜能,学生的知识面、应变能力等。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提问3-5个难度相当的本专业相关问题,每位面试教师对学生的回答现场评分,总分100分,最后计算出每位学生的平均得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申请者推免成绩(加权平均成绩)×0.5+复试成绩×0.5。复试成绩及格者,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学校规定的计划数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上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录取

1、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拟录取、录取专业等),于2022年10月12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六、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http://gs.gzu.edu.cn/)。

(二)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18111833959

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