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 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 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 2.符合学院要求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2023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3)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 6 分及以上, 或托福成绩 90 分及以上; (5)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 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拟接收推免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拟接收计划数 030100 法学 硕士 2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硕士 不少于 3(暂定) 035102 法律(法学) 硕士 不少于 2(暂定) 注: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而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请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于 9 月 24 日 17 点前在“华中科技大学研 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预报名相关通知请参见学校研招网 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510.htm 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审核考生资格。 1.已在我院夏令营环节参加过考核并取得成绩的考生,须在预报名系统报 名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院系的材料审核等环节。如有必要,学院可进行再次 复试。 2.能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预报名系统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我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采取择优遴选方式,在 9 月 25 日前电话通知入 围考生,并请入围考生立刻实名加入 QQ 群(群号将另行通知),学院将以 QQ 群消息通知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请考生及时查看系统信息,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有关事项通告。如 系统内显示“审核未通过”的,即不具有我院推免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另行 通知。 五、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一)考核形式 1.本校申请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 2.校外申请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 (二)考核内容 1.专业理论知识测试。采用提交复试报告(格式见附件)的方式进行,主 要考核所报考学科或专业方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以及应用能力。申请人 须在 9 月 24 日 18 点前将复试报告发送至邮箱 law202@hust.edu.cn,复试报 告文档请以“本科所在学校名+姓名”命名。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通过专家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基本政 治立场及道德品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能力、法学基础知识及 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及相关业绩。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三)时间、地点安排 1.校内申请考生: 时间:9 月 26 日 地点:法学院(东四楼) 结果通知方式:电话通知 2. 校外申请考生: 时间:9 月 26 日 地点: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平台,复试会议室号和时间段安排,根据 预报名和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结果通知方式:电话通知 六、待录取 最终待录取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对已进行预报名并通过复试考核,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在系统内完成正式报名,提交各项 要求的材料。 系统开放 12 小时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发放待录 取通知,额满为止。逾期未正式报名的,则不能保证预留计划额度。 我院在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 且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考生要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操作 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如有计划余额,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再行补录。具体安排另行 通知。 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公 示拟录取名单。 法学院 2022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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