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23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材料学院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信息如下:
招生专业指导教师专业方向可登录大连理工大学主页教师主页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
三、申请流程
申请者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申请我院:
方式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并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考核结果为合格)→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申请者须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填写《接收推免生确认表》,于9月26日前由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发至邮箱dlhqhl@dlut.edu.cn。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夏令营考核结果为合格的,须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申报我学院,复试通知发出2小时后仍未确认,须重新参加复试。在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 2小时后仍未确认的,我院将撤销待录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者,夏令营优惠政策无效,需再次参加院系的面试选拔。
方式二:参加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及考核(考核结果为待录取、递补录取)→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申请者须在9月18日前登录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202.118.65.123:8080/xlygl/tmsgl/default.aspx)进行报名,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会通知加入相关群。 申请者考核通过后,须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填写《接收推免生确认表》,并在9月26日前由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发至邮箱dlhqhl@dlut.edu.cn。
材料提交说明:上传以下扫描材料,并以“学校-姓名”命名,大小不超过20MB: (1)身份证双面扫描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扫描件 (3)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外语成绩证明等)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考核结果为待录取的,须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申报我学院,复试通知发出2小时后仍未确认,须重新参加复试。在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 2小时后仍未确认的,我院将撤销待录取。考核结果为递补录取的,须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申报我学院,复试通知发出2小时后仍未确认,须重新参加复试。在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 2小时后仍未确认的,我院将撤销待录取。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预推免考核录取结果、合格专业依次录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者,需再次参加院系的面试选拔。
方式三: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申请者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我校。
审核报名申请材料后,在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请在2小时内接受复试,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复试资格。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会通知加入相关群。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其待录取资格,并向待录取的申请者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请在2小时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待录取资格。
学院分批次审核“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四、复试考核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
(1)预推免复试时间
第一批次2022年9月18日8:00
第二批次2022年9月25日 8:00
第三批次根据报名情况而定
(2)推免复试时间视报名情况而定,请关注材料学院网站及推免群通知。
2.复试方式
我学院接收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统一使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复试内容及流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被学院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22年10月19日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具体内容如下:
(1)2分钟英文自我介绍
(2)8分钟PPT介绍,介绍内容须包含:基本情况介绍、课程学习、获奖情况、本人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信息。
(3)评委与考生问答。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者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存在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者。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2.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上级单位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见《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gs.dlut.edu.cn/info/1172/11907.ht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邮箱:dlhqhl@dlut.edu.cn 办公地点: 材料馆205室
文章来源: 官网地址
- 还没有人评论,欢迎说说您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