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2 访问量:4726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是我校选拔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为鼓励广大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我校,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特通知如下。 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的通知另行发布。
一、接收对象
申请人须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2023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本科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之外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推免硕士生招生计划充足,鼓励广大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实际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以最终公示的录取名单为准。
四、学习方式
我校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五、录取类别
我校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推免硕士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六、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我校2023年推免硕士生的学生(含河北工业大学推免生申请本校),在复试前将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给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并在确定被拟录取后将申请材料复印件邮寄或送至录取学院。申请材料如下:
1.河北工业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3.1-6学期(建筑学1-8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学院要求的体现学生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
5.体检报告(复试前可不提供,在拟录取后提供)。申请人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可提前与相关学院联系并提交申请材料,按学院要求进行复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我校将及时审核网上报名申请,择优选拔,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将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着重考查学生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等。各学院可根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及时遴选,分批复试。复试方式和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自定。
3.复试通过被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超时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4.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八、其他
1.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2.推免硕士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推免硕士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或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在申请硕博连读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欢迎广大师生对接收推免硕士生工作进行监督,研究生院接受反映举报,为便于核实处理和反馈情况,举报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监督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60438300,校纪委办公室022-60438193。
5.本通知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北省2023年推免工作有关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表。
2.研招办联系方式: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214,电话022-60438300。
3.招生工作主页:http://yjs.hebut.edu.cn/zsgz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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