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1套; 6、外语水平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考生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院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申请方法

1、北大网上申报

2022 年 9 月 7 日 14:00—16 日 16: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admission.pku.edu.cn/)开通 2023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 2、申请资料

2022年9月16日16:00前,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并复印第一页申请表贴在信封表面直接寄达(或送达)以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C栋107室, 张老师收,邮编:518055 ,电话:0755-26032141, 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以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为准);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招生院系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志愿填报、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五、初审与复试

1、我院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2、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参加复试。 3、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我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复试规则及安排详见我院网站通知:

http://urban.pkusz.edu.cn/

六、待录取与公示

1、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获得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 申请人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3、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招生网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院不再另行向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发送接收函。

七、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 0755-26032141 咨询邮箱:

zhangll@pkusz.edu.cn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C栋107室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承诺个人信息、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若存在学术不端、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2、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3、申请人应及时关注院系招生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