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在2023年度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北大网上申报   2022年9月7日14:00-16日16: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开通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 2、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外语水平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请按顺序装入C4信封,并复印第一页申请表贴在信封表面,在2022年9月18日12:00前(收取材料截止时间),寄(送)达以下地址(建议顺丰快递):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大学城北大校区G栋206,赵老师收,邮编518055。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招生院系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形式、复试规则及安排请见院系网站通知:

http://sam.pkusz.edu.cn/employment/zhaosheng/。

四、待录取与公示

1、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3、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招生网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 4、我校不再另行向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送接收函。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 0755-26612204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G栋206(邮编:518055) 网址: 

http://sam.pkusz.edu.cn/

   mail: 

zhaoxhsz@pku.edu.cn

七、其他事项

   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