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态学院招收2023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厦门大学生态学科源于1922年成立的植物学与动物学,环境学科源于1982年成立的环境科学研究所。学院现设环境科学系、生态学系、环境与生态工程系,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形成本-硕-博-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2017年和2022年,生态学科两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20年,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入选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环境与生态学科位居ESI全球前0.252%。

一、招生专业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生态学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领域)

3.直博生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生态学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2.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海洋科学、生命科学及相关专业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并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免生资格;

3.具有从事环境或生态领域研究工作的浓厚兴趣;

4.英语水平良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5.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6.符合教育部和厦门大学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打印并签字盖章);

2.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4.外语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上述材料扫描为一份pdf,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未按要求上传附件者,报名无效。

考生通过我校审核并获得复试资格后,以上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

2022年9月1日00:00至9月15日24:00,在“厦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 ”(网址:http://ssyjsbm.xmu.edu.cn/)报名,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五、选拔

我院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和办法预计将于9月18日左右确定并公布,敬请留意我院官网的通知公告。

通过我院7月夏令营考核的推免生无需参加此次报名和复试,按要求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即可。

六、录取

我院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者的考核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考核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行为不端者,不予录取。

所有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的工作程序,因此9月份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和通过夏令营等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

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的具体流程:“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00:00点开始(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申请者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收到申请者申请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网上录取程序才算完成。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或者厦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报告单须于10月15日前提交我院。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0821

 

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招收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链接:https://zs.xmu.edu.cn/info/1055/4364.htm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2年8月29日

官方地址:https://cee.xmu.edu.cn/info/1002/126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