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占地近3000亩,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现招生本科专业89个,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伦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发育生物学、理论物理、基础数学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学、数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政治学、心理学、中国史、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等1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人),欧洲科学院院士2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9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全国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7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7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6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教学名师5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等35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人选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5人,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人选46人、湖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3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76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37人、湖南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6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27人,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27人。
学校先后同47个国家和地区的197所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人员交流、教学和科研合作,并分别与俄罗斯喀山联邦大学、韩国圆光大学、美国南犹他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格林卡音乐学院、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德国柏林媒体设计学院、美国圣约瑟夫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拥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和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美国研究中心等三个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进入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学校图书馆藏书410余万册,其中古籍22万余册,订购各类文献数据库115个。学校主办14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7种;学校出版社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国家一级出版社。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输送毕业生50余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在校学生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2000余人,长短期国际学生近1200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将始终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湖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坚定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热忱欢迎各位推免生来我校学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待遇
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之外,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其他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我校2022年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接收人数以2023年硕士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的同学:7月20日—9月20日,申请人可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发送至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在10月20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采用笔试形式的,学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笔试。二级招生单位如采用面试和笔试的形式进行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应不超过50%,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事先向学生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3);
⑤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五)复试后二级招生单位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3.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2350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各二级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预报名联系方式
2.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
3.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各二级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预报名联系方式.xlsx】已下载369次
-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doc】已下载355次
-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已下载1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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